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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是2018年12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规范了绿色工厂术语定义,明确了绿色工厂基本要求,建立了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方式。该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并作为制定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或具体要求的依据。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对绿色工厂进行了准确定义,即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唯有在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均符合要求的企业方能入选“绿色工厂”。
2.服务背景
十三五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信部2016年9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保障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规范和统一,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绿色制造体系的主要内容。
3.服务内容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4.被评为绿色工厂,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获益:
(1)可提高绿色示范企业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
(2)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绿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3)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并获得绿色工厂牌照,可作为企业环保的保护伞,享受环保免检,冬季不限产等好处;
(4)享受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省级、国家级奖励资金,以广东、河南为例,企业最终可得到奖励资金可达几百万元;
(5)可作为企业绿色集成改造升级的基础,享受后期更大的实惠。
5.如何申报绿色工厂?
(一)绿色工厂建设重点领域及范围
绿色工厂建设要坚持土地集约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能源低碳化。要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围绕家电、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整合 选择一批在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打造绿色工厂。
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能耗行业,推荐企业能耗水平原则上达到或超过先进值相应的国家能源消费配额标准。
(二)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绿色工厂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当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3、近三年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请绿色制造名录:非正常经营生产;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事故、Ⅲ级(特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动态调整到绿色制造清单的;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有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督查整改名单,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失信主体等待执行。
(三)申报流程
申请绿色工厂的企业必须按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流程:
1.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打造绿色工厂;
2.企业根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进行现场评价,编制自我评价报告;
3.在通知文件规定的日期,将自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区县工信部门,区县工信部门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最终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