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证后不按时年审会有哪些风险?
时间:2024-07-30 访问量:1611
在审核中与企业沟通时,经常会听到企业说:以前认证证书在投标时是加分项,现在认证证书差不多是必需项了,是入围招投标的门槛。所以越来越多企业为了招投标需求来做认证,然而,通过认证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劳永逸。 |
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通常为三年,而产品认证,如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有效的前提是企业需要按时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根据规定,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日起 12 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也就是所谓的三年两审。认证君也通常会在末次会上告知企业证书有效期以及监督审核的相关要求。如果没有按时进行监督审核,认证机构有权在认监委后台对该证书进行暂停,暂停一次为3个月,暂停期间如果进行了年审,将恢复证书有效,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暂停6个月了仍然没有进行监督审核,那么证书将被撤销,证书在撤销后如果想恢复就只能重新申请认证;而3年有效期到期后没有进行换证审核那么证书将直接过期失效或被撤销。现在很多招标单位都会查询投标企业证书的连续性,如果有证书暂停的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认证君在工作以及公众号文章写作的时候曾看到过很多企业在认证证书失效了仍在网站宣传或在包装上印刷通过认证的情况,那么认证证书失效了企业仍在使用会有哪些风险呢?认证君多篇文章中均有写到企业因认证证书到期仍在公司网站、网店宣传或产品包装上印制通过认证,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有的被罚2万,有的被罚3万。
认证君曾经遇到过一个客户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了“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等字样,但是他们的证书因为没有按时再认证导致证书被撤销,被职业打假人打电话进行敲诈。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对证书的使用均有明确的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第三十一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九条 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十条 获得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获得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证书。第十二条 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服务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第十八条 获得产品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在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产品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第十九条 获得服务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服务认证标志,可以将服务认证标志悬挂在获得服务认证的区域内,但不得利用服务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第二十条 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得在产品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只有在注明获证组织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下方可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第二十二条 国家认监委组织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第三十一条 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认证君曾多次接到客户电话说:老师,我们证书撤销了或过期了,怎么办?认证君这时候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他们,赶紧重新申请认证。我们经常会看到证书暂停、注销、过期失效、撤销等情况,那么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注销以及过期失效分别代表什么呢?出现以上情况到底要怎么办呢?“暂停”状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企业未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监督年审的,认证机构有权在认监委后台对该证书进行暂停。暂停后,只能找原来的认证机构,缴纳所欠的年度审核费后,通过流程申报、现场审核后,达到恢复证书有效。另外还有企业资质不符合国家最新要求,企业发生重大变更未及时通知机构妥善处理、出现了严重的事故事件或被相关部门监察发现重大问题等情形,进行特殊审核或相关原因消除后可以恢复证书有效。
“注销”状态:一般是企业主动申请不再保持认证资格,一般情况下在注销登记日期起,一年时间内此企业都无法再对任何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满三年不在此范围内)。
“过期”状态:认证证书已经超过了证书有效期,属于无效证书。企业可以联系认证公司提出再认证申请,认证机构会安排审核老师来企业审核,审核通过后,证书就可以恢复正常了,也有再认证发新证书后原来的证书显示为过期状态的情况。
“撤销”状态:企业没有按时进行年度监督审核,证书被机构暂停6个月后,证书会由暂停状态变更为撤销状态;或者企业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被机构做出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撤销状态的认证证书无效,一般情况下在撤销登记日期起,一年时间内任何其他认证机构都无法在对此企业进行认证。此外,证书状态一旦变更为撤销,将无法恢复,只能按初审重新申请。
不管证书是暂停还是撤销都会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留下记录,因此认证君提醒企业,想要保持证书的连续有效性,一定要按时进行监督审核,最好提前3个月左右联系机构沟通监督事宜,因为机构安排审核也是有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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