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访问量:1281
为进一步助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依据《关于建立天津市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全面促进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提出要以开展工作的实际成效惠及更多小微企业。
此次提升行动按照“注重实效”总要求,遵循“市场主导、突出特点、精准施策、试点推广”的工作原则,旨在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和实地指导,帮助小微企业有效提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能力,树立生产制造、维修保养、仓储运输、建筑施工、教育健康等领域质量认证标杆,推动各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天津市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面促进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对2019年—2021年提升行动效果明显的优良案例进行集中宣传,让小微企业通过真实案例认识提升行动的作用,提高参与提升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帮扶力度,立足职能综合施策,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切实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推动小微企业主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提高工作规范性,加强对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及时提醒纠正不规范认证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参与活动的认证机构应严格按照公正性相关规定,完善认证流程,强化风险管控,主动配合各有关成员单位策划编制所属行业、区域的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小微企业建立或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等各项工作,组织所属行业、区域的集中培训和个性化指导,集中打造一批更加适合小微企业、更加接地气的精品课程;完成所属行业、区域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评价,推荐成效突出的小微企业,多渠道积极推广企业优良案例和典型经验;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和持续跟踪服务,做好发证后的跟踪诊断,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参与提升行动的企业应积极配合各有关成员单位及认证机构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合理调配人员,完善制度安排,积极参与优良案例编写、经验交流等工作,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开展生产运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
《通知》明确,此次提升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帮扶提升、总结推广3个阶段。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充分发挥各级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提升行动;发挥社会各方服务力量,加强与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接沟通,共同开展好提升行动;要加强提升行动政策和经验成果的宣传,对提升行动中有效的帮扶举措和成功经验进行提炼,并通过各种渠道向全市推广,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科学管理理念,促进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服务能力提升。
(注: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