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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机构未对售后服务过程审核等被罚6.4万

时间:2024-08-27   访问量:1102


2021年2月25日,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认证处罚,北京某联合认证有限公司因组织架构与实际不符、没有对售后服务过程进行审核等,被罚5万,没收违法所得1.4万,合计6.4万。

违法事实:

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某联合认证有限公司向河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进行立案调查,问题如下:

1、获证组织现行有效的《质量、环境管理手册》中组织结构由总经理、安全事务代表、业务部和综合部组成。而获证组织《程序文件》中的“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显示有行政人事部门。另外,该认证公司所审核获证组织《内部风险因素识别、评价、应对措施》记录中还有办公室、销售服务部、供销部。这些与获证组织的组织结构不一致

2、审核《内部风险因素识别、评价、应对措施》过程中发现,记录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记录中,原材料供应过程描述为造成临时停产情况,这与获证组织是环保设备销售服务过程不一致

3、获证组织工艺流程有销售后服务过程,该认证公司在第二阶段《初审审核报告》中描述《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业务流程》销售过程也包含售后服务过程,而《审核记录》中没有审核售后服务过程记录没有对售后服务过程进行审核。这不符合GB/T27021.1-2017《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部分:要求》9.3.1.3“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应在客户现场进行,并至少覆盖以下方面:(d)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的要求,也违反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3.5“第二阶段审核应当在申请组织现场进行。重点是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19001/ISO9001的要求和有效运行情况,应至少覆盖以下内容:(3)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过程和活动的管理及控制情况”的规定。

4、第二阶段认证审核所开具的不符合项是“综合部立即补写2019年11月份对业务部的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而实际是受审核方提供的整改记录《体系运行检查记录》的检查时间是2019年10月20日,即为10月份的体系运行检查记录,与开出的要求整改的项目不一致审核组长没有有效验证就给出验证情况为“纠正和纠正施符合求的结论”。违反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5.1“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要求申清组织分析原因,并提出纠正和纠正措施。对于严重不符合,应要求申请组织在最多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认证机构应对申请组织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的规定。

(内容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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