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丨两家老牌认证机构被通报罚款
时间:2024-11-11 访问量:1041
近期,信用中国公示凯新认证(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其均因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存在问题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其中凯新认证(北京)有限公司被罚没6.1万元,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被罚没7.1万元。
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巴临市监处罚﹝2024﹞155号处罚内容:一、处以罚款5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两项罚没款合计61000元,上缴国库。违法行为类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违法事实:凯新认证未对获证组织体系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有效审核,未对获证组织实施的内部检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获证组织相关加工记录数量虚构,有机产品销售记录、有机产品运输记录、贮存、运输设施清洁记录无记录或不完整,凯新认证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中给予了符合性结论。凯新认证对获证组织再认证检查时,未对加工工艺和关键控制点(搓圆)进行确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二)项处罚机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801MB0R044607数据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801MB0R044607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巴临市监处罚﹝2024﹞163号处罚内容:一、处以罚款5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1000元。两项罚没款合计71000元,上缴国库。违法行为类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违法事实:五洲恒通未对获证组织体系文件进行有效审核。获证组织系统记录与《有机作业规程》中的生产工艺流程不符,认证检查人员没有发现并进行确认和纠正。五洲恒通现场检查人员抽取的检验样品与获证组织的《有机作业规程》工艺流程不符,检查人员现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是终产品。获证组织系统记录不实,五洲恒通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给出了符合性结论。获证组织内部检查部分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与企业实际不符,获证组织内部检查未有效开展,五洲恒通在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给出了符合性的结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二)项处罚机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801MB0R044607数据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801MB0R04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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